以下为2017年7月31日发布于内版的《山地队队员资质及级别等的相关规则》(原文链接:http://www.srvf.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105&extra=page%3D1)现在为了方便队友查阅,转载进公告板!
备注:以下规则由山地救援队队部制定、修订及执行!!!
2015年9月山地救援队制定了《山地救援队队员资质标准》。2016年5月根据现实情况和队伍实际情况做了修订。现根据队部20170825例会的要求,再次对该标准作出修订补充(2017年度开始执行)。公布如下:
《山地救援队队员资质标准》 (2017年8月29日)
一、 日常出勤: 参加部门活动:须达到30%的出勤率; 包括:山地救援队ID召集的部门活动、联合会召集的其中含有指定山地队负责内容的活动;
二、 救援/救灾行动及大型保障、宣导活动: 每年4次。其中至少2次为救援/救灾行动(前线行动)。 (“大型保障活动和安全宣导”由联合会确认。) 包括实际出动和按流程报备后未安排出动的; 出勤名单的确认依据为ICC(后指)登记的参与该次救援行动的名单。
三、 体能考核: 新队员需通过连续2年的体能考核;其他队员为每2年必须参加并且通过一次体能考核;中途因故未参加或未能通过的,须参加并且必须通过其后连续2年的体能考核;
四、 技术考核: 队员须参加并且通过每年一次的技术考核;
五、 梧桐山备勤轮值: 队员每年需完成4次轮值。
六、 医疗知识考核: 队员须持有有效的120初级救护员证; 参加并且通过每年一次的医疗知识考核。
七、 三级队员每年的部门分值不得低于部门全体队员的平均分。
山地救援队队员必须同时符合上述全部标准。不能达标的不再列入山地救援队正式队员名单。
山地救援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