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深圳公益救援队全体队员: 近日,据深圳市七娘山管理处反映,在巡查管理过程中发现有我队队员带队登山的情况,且行走线路属未开发山野小径,巡查过程中该队员曾出示我队队员身份卡,其行为对我队造成极为不良影响。根据《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队员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队员不得擅自以“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以及其下属专业救援队或部门队员”身份或“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以及其下属专业救援队或部门”名义组织、开展、出席各类商业、公众及其他活动或行为; 请各专业队各部门组织各自队员认真学习相关制度,严格要求队员行为,严禁再出现此类现象。 即日起七娘山管理处也将协助我队取证落实具体涉事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希望全体队员相互监督,共同维护我队荣誉形象,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 2018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