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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把救援力量 拧成一股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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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 09:34: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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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b.sznews.com/html/2013-01/16/content_2350357.htm

深圳有多支救援队伍 但队伍建设与应急机制跟国外相比存在差距 政协委员牛维定呼吁
把救援力量 拧成一股绳


深圳晚报记者 李晶川

1月13日一早,梧桐山攀岩场就开始忙碌起来。这里正在举行一个并不为太多外人所知的活动——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一批专家对深圳山地救援队开发的山地救援技术进行评审。一旦评审获得通过,深圳山地救援队的救援技术就将在全国正式开始普及和培训。这批专家中,包括中国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勇峰、中国登山协会秘书长、户外部部长张志坚以及高山探险部部长罗申、攀岩攀冰部部长丁祥华等,以及深圳市政府应急办的有关领导。

这次评审活动开始于1月11日。活动组织者不可能提前预料到的是,当天早晨8时许,地处乌蒙山区的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果珠乡高坡村赵家沟村民组突发特大山体滑坡灾害。截至1月12日,灾害共造成46人遇难,2人受伤,房屋、牲畜、道路交通等损失共计4550余万元。

同样在1月13日,深圳市政协委员、武警深圳市支队支队长牛维定大校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交了一份提案,呼吁深圳进一步加强抢险救灾力量的建设。

潜在隐患

随时要有应对6级以上地震准备

许多深圳人并不知道,除了由于地形、气候等原因所造成的潜在地质灾害危险,深圳还有着许多其他城市所没有的其他重大潜在危险。

深圳市森林覆盖率高达47.6%,工厂、楼房比比皆是,发生严重火灾的可能性不容忽视;深圳人口密集,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海陆空口岸的城市,地铁客流量逐日上升,交通安全压力巨大;深圳位于东南沿海地震带中南部,必须随时做好应对6级以上地震的准备;大亚湾核电站的安全问题;大型油气码头、油气罐场的安全问题;城市建设带来的数不胜数的人工边坡的安全隐患问题等。

牛维定在提案中指出,深圳地方和部队拥有抢险救灾力量的单位较多,如何更好地整合市内军队、武警、公安以及地方专业机构等抢险救援力量研究协作配合机制,完善抢险救灾手段,提升抢险救灾效能,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他呼吁尽快建立动态预警机制,由市里统一牵头,充分利用城市信息化建设成果,协调各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各单位掌握的灾害信息、发展趋势、主要危害以及灾害区域内的地质状况,交通、通信、医疗、救护、电力、燃气等单位的现状,油库、学校、居民区、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分布情况,及时传到所有参与救援的单位,确保部队能够第一时间掌握灾害分布及发展情况,提前着手各项准备,这样才能闻“灾”而动、救“灾”有效。同时,他还希望能够尽快更新部队抢险救灾器材装备,加强联合训练演练,确保战时协调顺畅,配合默契,形成整体合力。

应对举措

政府及民间救援力量亲密合作

与深圳面临的诸多安全隐患相对应的是,目前,深圳已组建多支应急抢险队伍。深圳市政府应急办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深圳目前已经挂牌的专业救援队伍包括:以广东陆军预备役防化团为主组建的深圳市核化生应急处置队暨广东陆军预备役防化团核化生应急救援队、以消防部门为主组建的深圳市应急救援支队、森林消防支队、地震救援大队和以民政部门为主的国家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深圳分中心外,交通、海事部门以及各区政府均组建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同时,像深圳山地救援队这样的社会力量也被很好地利用起来,在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救援行动中担负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此外,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日前,另一支来自民间的救援组织——蓝天救援队也开始着手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并在深圳户外运动爱好者中公开招募队员。

“目前的情况是,各专业救援队和各区、各街道的救援水平和装备都不平衡,所以,市政府应急办的作用就是协调、整合各种力量,使救援工作实现效率最大化、成本最小化,避免重复建设,更好地共享资源。比如,将来一旦发生大面积山火,深圳市公安局的警用直升机就有可能挂载水袋出动参加灭火战斗。”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针对目前救援行动中对部队的使用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深圳驻军、武警和公安边防部队一直是深圳应急救援的主力和中坚,历史上曾多次参与重特大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工作,为深圳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是深圳所有应急救援力量的总预备队,或者说是深圳应急救援队伍中的王牌军,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轻易使用。”

立法支持

志愿者参加救援禁扣工资福利

2012年8月,《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已经开始施行。深圳市政府应急办、气象局、三防办和规土委等相关部门目前正在联合制订《灾害天气预警指引》,以更好地提升城市应急能力。

《深圳经济特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征求意见稿也已于2012年11月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明确倡导和鼓励商会、协会、义工联和社工组织等民间组织和企业,在市、区(新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指导下参与应急救援、事后重建、信息搜集、物资调运、决策咨询、纠纷调处和心理危机干预等服务,但不得安排非专业人员参加专业救援行动。同时,志愿者参加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期间,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其工资待遇和福利。没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市、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决定给予其补贴。

市政府应急办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条例还将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规定市处置突发事件的主要责任单位、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派出或者指定新闻发言人,开展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并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报道、接受记者采访、提供新闻稿、官方网站及官方微博发布、授权新闻单位发布等形式,根据事件性质及事态层级,分阶段及时、如实发布信息。

“我们希望通过地方立法,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城市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市、区两级以及专业救援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的整合,全面提升城市应急救援能力,同时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普通市民的应急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尽管目前我们的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机制距离先进国家和地区还有一定差距,但是我们有信心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追赶上他们。”该负责人表示。

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 ---传播安全理念,志愿服务社会! www.srvf.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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