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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互联网群管理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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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1 23: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联合会 于 2024-10-31 23:45 编辑

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
互联网群管理规范(试行)

一、总则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特别是针对网络舆论监督的号召,维护互联网群健康、有序、积极的交流环境,特制定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互联网群(后简称我队互联网群)管理规范。本规范旨在促进队员间的信息共享、经验交流与合作共赢,同时确保群内言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本组织宗旨。

二、命名与宗旨
  2.1 互联网群组的定义
  互联网群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一般我队互联网群组是指微信群、QQ群、企业微信群等主要交流工具。
  2.2 群名称命名
  我队下属各部门工作互联网群名称为“SRVF+部门名+工作群”,各部门其他互联网群名称不得有“深圳公益救援队”或“SRVF”字样。
  2.3 群宗旨
  互联网群旨在促进成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分享有益信息,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网络舆论监督,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三、群成员管理
  3.1 入群方式
  1)队员入群由群管理员邀请入群;
  2)队员主动申请入群,需注明所属部门、真实姓名、队员编号。
  3.2 身份验证
  管理员将对入群人员进行审核,确认身份无误后方可邀请入群;原则上非队员不得进入工作群;未经管理员允许,严禁私自拉人入群。
  3.3 群名片
  入群后,队员需按照“部门+编号+姓名”的格式修改群名片,以便于识别和交流。
  3.4 群成员行为规范
  群成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传播违法违规信息;2)维护国家利益,不发表损害国家形象和民族团结的言论;3)尊重他人,不进行人身攻击和诽谤;4)诚实守信,不发布虚假信息;5)自觉维护群内秩序,未经许可不得发广告或者一般不发“早上好”“晚上好”等日常性问候语、图片和视频,防止无效信息刷屏,影响群成员接收重要信息;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群成员相互祝福除外。6)不得引入诈骗信息。

四、信息发布与言论规范
   4.1 合法合规
  群内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讨论任何涉及政治敏感、国家政策导向的争议性话题,包括但不限于对国家政策、政治体制、领导人评价、国际政治局势等的讨论和争议;不得含有违法、反动、色情、暴力、谣言、诈骗等内容。
  4.2 正面积极
  鼓励分享正能量、行业动态、学习资料、活动通知等有益信息,避免发布消极、负面、攻击性言论。
  4.3 尊重隐私
  不得在群内随意公开他人敏感隐私信息。
  4.4 文明交流
  倡导文明用语,尊重每位群成员的意见和观点,遇到分歧时理性讨论,避免争吵和人身攻击。
  4.5 广告与推销
  未经管理员同意,禁止在群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推销信息或进行商业活动。
  4.6 舆论监督
  群成员应积极参与网络舆论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五、群内秩序管理
  5.1 管理员职责
  管理员负责监督群内言论,定期检查群内信息,确保内容合法合规;及时传达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引导群成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及时处理违规信息,维护群内秩序。对违反规定的成员,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禁言、移出群聊等措施。如群内队友间出现私人问题纠纷,管理员应引导相关队友找相应部长反馈沟通和讨论解决问题,不得在群里议论。
  5.2 举报机制
  鼓励群成员积极举报违规行为,管理员将及时响应并处理。举报时请提供具体证据,以便核实。
  5.3 违规处理
  管理员需及时处理违反规定的成员。
  5.4 应急处理
  在紧急或突发事件发生时,管理员应迅速响应,并优先处理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和处理。

六、保密及知识产权
  6.1 保密原则
  涉及灾害或救援行动内部机密或敏感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在群内讨论或传播。
  6.2 知识产权
  群内共享的含知识产权内容,不得对外传播。

七、党支部组织生活群及退役军人群管理规范
  7.1 党支部组织生活群及退役军人群(后简称党支部/退役军人互联网群)除需遵守上述规则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则
  1)党支部/退役军人互联网群坚持正能量方向,提倡群成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自律,积极参与党建知识学习及组织生活。对于群管理及党建工作有建议和想法,可以与支部书记或者队长联系;
  2)党支部/退役军人互联网群成员在与外部机构或人员交流时,应注意言行举止,注重自身形象,维护队伍荣誉,服从队伍管理;
  3)党支部/退役军人互联网群管理员要加强本互联网群的日常管理,引导每位队员正确使用互联网群,对不按本规定发布信息的队员进行提醒,及时消除有害信息影响;加强党支部/退役军人互联网群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视情进行处理。

八、附则
  修订权:本管理规范由我队队部负责制定和修订,最终解释权归队部所有。
  生效日期:本管理规范自2024年11月起生效,试行期3个月,试行结束后视反馈修订执行。




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
2024年10月










SRVF-20241028-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互联网群管理规范(试行)V1.0-BY吴冰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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