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益救援队少年辅助队服务时长说明 一、服务时长登记 1. 记录每次活动的实际时长,按纸质考勤签到表为准。 2. 迟到或早退者不记录该次活动的服务时长。 3. 每日活动服务时长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 4. 导师及协作人员需提前半小时到达集合点,该时长计入服务时长。 5. 每年部门服务时长累计不得低于72小时。 6. 新队员考核期内需完成9次活动(其中协作活动不少于5次)。 7. 服务时长统计按年度进行(例: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A/B类活动 1. A类公益活动无劳务补贴,B类公益活动有劳务补贴。 2. A类公益活动的时长作为优先参与B类公益活动的依据。 3. 评优评先时,A类公益活动的时长优先,B类公益活动的时长为辅。 三、主导与协作 1. 每次活动设有一名主导师,协作队员按1:6的比例配备。 2. 主导师负责活动的整体工作,协作队员负责具体分工协助。 3. 活动结束后,主导师需安排上传考勤表及9张活动照片至工作群。
深圳公益救援队少年辅助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