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

标题: 深圳公益救援队少年辅助队服务时长说明公示 [打印本页]

作者: 少年辅助队    时间: 2025-3-2 07:55
标题: 深圳公益救援队少年辅助队服务时长说明公示
深圳公益救援队少年辅助队服务时长说明
一、服务时长登记
1. 记录每次活动的实际时长,按纸质考勤签到表为准。
2. 迟到或早退者不记录该次活动的服务时长。
3. 每日活动服务时长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
4. 导师及协作人员需提前半小时到达集合点,该时长计入服务时长。
5. 每年部门服务时长累计不得低于72小时。
6. 队员考核期内需完成9次活动(其中协作活动不少于5次)。
7. 服务时长统计按年度进行(例: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A/B类活动
1. A类公益活动劳务补贴,B类公益活动劳务补贴。
2. A类公益活动的时长作为优先参与B类公益活动的依据。
3. 评优评先时,A类公益活动的时长优先,B类公益活动的时长为辅。
三、主导与协作
1. 每次活动设有一名主导师,协作队员按1:6的比例配备。
2. 主导师负责活动的整体工作,协作队员负责具体分工协助。
3. 活动结束后,主导师需安排上传考勤表及9张活动照片至工作群。

4. 主导师需督导志愿深圳扫码签到与签退,确保义工时长记录准确。 深圳公益救援队少年辅助队服务时长说明.pdf (109.45 KB, 下载次数: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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